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《关于协助做好辽宁省2026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工作的函(省内高校)》文件精神,在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报基础上,经学院选调生推荐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、审核讨论、评定排序,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,拟推荐结果如下:

公示日期:2025年12月25日—2025年12月29日,3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,请以来电、来访、信件等方式向化学工程学院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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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25日